三書體 章學(xué)誠所創(chuàng)方志體式。主張將方志分為志、掌故、文征3個部分,志為主體,以紀(jì)、譜、考、傳等4種體裁分4個門類,是方志的著述部分;掌故為關(guān)于一方的典章制度,文征為一方文獻(xiàn)專輯,二者為方志的資料部分。章氏纂《湖北通志》最為典型,但未成書。其后,全面采用三書體的志書不多。嘉慶《清平縣志》、光緒《利津縣志》在篇目上只有二書,不足三書。民國時期有少數(shù)志書采用此體,但篇目設(shè)置有所改動,如張森楷《新修合川縣志》、余紹宋《龍游縣志》、李泰棻《陽原縣志》、張新增《博山縣志》、舒孝先《臨淄縣志》等。蔣夢麟曾主張解散方志舊體,分編省史、年鑒和專門調(diào)查三書,稱新三書體,但并未實施。
(摘自:《方志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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