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守強
審定加工省志稿,是省志編修的高層級業(yè)務,也是決定省志質量高低的主要核心業(yè)務。2007年元月進行第一次自我培訓時,我們僅僅試審了4部分志稿;兩年來我們又審定30多部,加在一起共審定近40部分志,約占全部分志的1/3。通過對這些志稿的層層審改加工,一方面我們能夠更全面地認識和把握所暴露出來的各種問題,另一方面也要求我們對所遇到的種種問題必須盡快形成新的共識,也就是必須進一步提高我們的改稿技能。針對稿子到我手里后仍普遍存在、或者說是出現頻率較高的突出問題,我從原因或現象等不同角度進行了初步歸納。下邊仍沿用自我“挑毛病”的評稿會精神,給大家講18個題目,也希望能拋磚引玉引起更廣泛的深入探討。
一、要正確判斷省志工作形勢
目前省志工作形勢,已處于全面攻堅階段,或者叫戰(zhàn)略決戰(zhàn)階段。對于本輪省志來說,成敗在此一舉。這個階段的基本特點是:工作頭緒最多,隱性工作量最大,質量形勢最嚴峻,剩余難點最難攻克,對我們自身能力、耐力、知識基礎、敬業(yè)態(tài)度、奉獻精神等素質要求又最高。我們過去常說,開評稿會膽顫心驚,審定志稿誠惶誠恐,校對志稿如履薄冰,也就是說我們面臨著非常嚴峻的考驗。只有看清楚這些特點和考驗,理解這些都是規(guī)律使然,我們才能夠統一意志、形成共識、堅定信心、協力攻關,直到高質量地全面完成歷史賦予我們的艱巨使命。
1、工作頭緒最多:評、審、修、撰、排、校、推后進多頭交叉并進,推后進消滅空白又包含了從組織發(fā)動、培訓人員、設計篇目、搜集資料、撰寫初稿等所有項目,一部省志編修系統工程的所有項目都已啟動,但還沒有任何項目可以宣告結束。
2、隱性工作量最大:這一階段既有跑腿、動嘴、動手、聯系、協調等八小時以內可以完成的所有低層次工作,又有大量靠腦力、智力、耐力、分析能力、文字技能、網上搜索能力等高智能層次工作。審閱加工志稿需要有不受干擾不被打斷思路的安靜環(huán)境、能坐下來耐得住寂寞的淡泊心境、忘掉自我和雜事不放過每一個字符標點的情境,初稿、評稿、定稿往往交叉擠堆,審閱工作量很大,多數都要延續(xù)甚至只能靠八小時以外才能靜下心去完成,隱性工作量很大。
3、質量形勢最嚴峻:編修一部志書,有多個決定其質量高低的環(huán)節(jié),其中纂審定稿是一個最最重要的決定性關口。目前我們有信心但形勢并不樂觀,從我已改過的37部志稿看,前20部進入角色帶有摸索實驗性質,今年改的17部則屬比較正常狀態(tài)。從這17部稿子看,有些同志無論是責任心還是改稿技能明顯比以前提高了很大一截,所改出的幾部稿子基本達到比較省心放心的程度,到我手所能改出的硬傷大體在50/萬以下;在質量差距較大的幾部稿子中,遺漏硬傷、改又改錯、丟三拉四、粗略毛糙還是比較普遍的現象,改出錯誤往往在200/萬以上,一部6-7萬字的稿子能有1000多處問題,幾頁目錄索引就有幾十處錯,并且這些錯誤基本上都屬于低層次常識性錯誤,有些是粗心大意造成,有些是基本技能差還沒有把握基本常識和規(guī)定。
4、剩余難點最難攻克:后進單位,實際上多為老大難單位,客觀的主觀的總是一大堆原因,總是具有一個個特殊的理由,一步步拖到現在,要想取得突破,不到最后往往難奏效。
5、對我們要求又最高:也就是對我們自身的能力、耐力、知識基礎、敬業(yè)態(tài)度、奉獻精神等素質要求是最高的時候,因此也可以說我們正面臨著最嚴峻的考驗。
二、必須進一步提高改稿技能
科學發(fā)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首先強調人是實踐的主體。所以無論解決任何問題,首先加強隊伍建設都是一個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加快改稿進度、確保省志質量,最直接、最有效的捷徑就是提高省志編修隊伍素質,提高我們自己的改稿技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勝任工作,我們自己也才能成為名副其實的修志高手,也只有成為修志高手,在繁重的修志工作中才會得心應手、游刃有余、如魚得水,也才會受到人們的尊重、有成就感甚至獲得合理的回報。
這兩年,處里有些同志改稿技能和水平提高得比較快也比較明顯;但有些同志提高得較慢或不太明顯,在個別方面實際上還有局部倒退現象。我想這兩種差異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敬業(yè)態(tài)度、奉獻精神和工作責任心的差別;二是注重不注重或善于不善于學習的差別;三是改稿廣度和深度也即實踐程度的差別。學習型人生廣學博取,與時俱進,積極進取,通過不斷學習持續(xù)提高技能;相反者則顧不上學,懶得去學,止步不前,自我封閉,自己向自己輸入一種“人未老心先衰”的心理暗示。實踐是最好的老師。在改稿廣度上,改稿數量多、接觸范圍大的技能就會好,水平提高得就會快;在改稿深度上,認真、勤奮、仔細、用心、注意把感性直覺升華為理性經驗更能加快技能和水平的提高。這里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方法希望大家注意,就是多看審定原稿。自己怎么改的,后面幾個層次怎么改的,為什么這樣改,為什么不那樣改,用時并不多,收益會很大,好處遠高于培訓效果。所以我認為,提高改稿技能有3個主要途徑:最基本途徑—掌握各種規(guī)定;最重要途徑—多改稿多看稿;最有效途徑—多看審定原稿。
三、要嚴把送審稿認定關
在我們審定過的志稿中,凡是基礎好、質量高的首先都是送審認定較嚴的稿子,工作比較認真、仔細、勤奮的責編,細查評稿記錄,粗閱送審志稿,不合要求的很快就退回核補,堅持按照要求認定,把大的問題消滅在動手審改之前,爭取了時間也爭取了主動。
基礎差、質量不高的恰恰都是送審認定不嚴格、不認真的稿子,要么是蘿卜快了不洗泥干脆省略認定環(huán)節(jié),要么是只要有送審報告、有公章、有廳局長簽字就收下,放很長時間才顧上看,結果又找不著人了。這就出現了缺照片待補的、無署名頁或署名不合規(guī)定的、版式不規(guī)范的、目錄和內文不一致的、照片是集錄書刊畫報待選的、圖照說明文字缺時間少主題不統一的等等,使后續(xù)工作非常被動。
《河南省志編纂方案》、每年的《省志編纂工作要點》、2005年《第二屆〈河南省志〉志稿送審規(guī)定》和《第二屆〈河南省志〉審改稿規(guī)定》都提出了專門要求和規(guī)定,大家要注意溫習這些文件。
四、動手改稿前要做好五項準備
本輪省志稿有它一定的特殊性,所以每審改一部稿子,都要做一些必要的相應準備。我覺得至少應做5項準備:
1、拿出首屆省志分志。本輪省志最大的一個特殊性就是屬于續(xù)志,與首輪省志交叉9年,既要“合理地有機接續(xù)”,又“不能有大的重復”。所以首先必須把首輪省志的對應分志拿出來放在案頭。有些同志比較注意處理交叉重復問題,但不夠注意的還是普遍現象,到我手的稿子還有成段的重復記述,時間、數據、機構、領導任職時間互不一致錯誤百出的還比比皆是。
2、評審稿和評稿記錄。評稿會是對志稿的一次“集中會審”,審改志稿時往往距評稿會已有很長時間,所以必須查看評審稿和評稿記錄,看是否符合評稿會精神、采納或未采納評稿意見是否合理、若有新的調整和改變是否得當。有些同志不注意這一方面,評稿會上已指出的明顯錯誤仍然存在著。
3、省志基本篇目和調整方案。審改每一部志稿,首先要核準篇章節(jié)序,做到這一點并不難,但有些同志偏偏就做不到,因此導致一個數量很大且比較普遍的硬傷發(fā)生,即內文所有圖表序號編列錯誤。用基本篇目和首屆省志分志篇目相對比,往往還能發(fā)現送審稿章節(jié)條目設置的重大缺項和混亂。
4、省志技術規(guī)定和業(yè)務文件。主要是《續(xù)志工作手冊》(內有各種技術規(guī)定)、《送審稿規(guī)定》、《審改稿規(guī)定》。稿子中出現的很多硬傷都是對各種規(guī)定掌握不牢的結果。還有《河南史志》2006年3期的《1980-2005年河南省市縣改制情況表》,稿子中并不少見的對市縣稱謂錯了未改、對又改錯或存疑不改的原因就是未與該表核對。
5、打開電腦。網上世界天廣地闊,我們想知道的許多事情,隨時都可以用關鍵詞去檢索。稿子中遇到的許多疑問都可以從網上找到答案,有些稿子對錯誤的文件發(fā)布時間、錯誤的文件名稱、錯誤的人名地名、固定術語無注等等問題只劃出問號而不去解決,除未盡到責任問題外,很重要的就是不知道或不會利用電腦——身邊的現代海量知識庫。
五、運用審改符號要專業(yè)
《續(xù)志工作手冊》P305收錄有1981年國家出版事業(yè)管理局發(fā)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yè)標準《校對符號及其用法》,我們目前在審改志稿和校對志稿中使用的都是這一標準。有些同志在審改稿中非常認真做得較好,但有些同志往往不夠注意,有龍飛鳳舞的,有隨意狂草的,有蠅頭小字難辨識的,有不留空間亂抹劃的,顯示出心神不寧坐不住的心態(tài),對凝結著眾人心血的成果有欠尊重,也不考慮給后邊改稿人員留出余地。我們是專業(yè)工作者,是“正規(guī)軍”,不是半路出家或業(yè)余“土八路”,看家本領理應專業(yè)一些,不能永遠是“二把糙”。
本來,這一標準的頒布,我個人理解,應本著“直觀、明確、統一、方便”等原則,其中“方便”至少應該包含:方便于使用、方便于解讀、方便于復改。但我覺得這一標準并不完全適用省志的纂審定稿工作。其原因一,從理論上說它是校對符號而非審改稿符號,校對稿中的錯誤相對較少;原因二,從實踐上看志稿與出版社接審的書稿也有較大差別,審改志稿更復雜,尤其我們省志的纂審前后要過五關,這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全按照其用法會增加一些困難和不方便。所以我認為應該明確一條:在不會被誤解和容易引起注意前提下,占位越少越好,越簡潔越好。就此我提出幾種情況供大家討論:
1、必須使用引線的要盡量就近從短,添加文字不能過大以占空間過多,也不能過小讓人難以辨識。要注意給后審人員留空間。
2、必須使用刪除線的宜盡量從短,且位置要盡可能劃在框線角上,小尾巴過長、劃在框線中部、圈圈兒過多既占位又讓人產生雜亂視覺。要堅決杜絕龍飛鳳舞的隨意揮灑。
3、刪除文字,拿準的要直接使用粗筆,不能過細也不能過粗,最好占字號的2/3即可,也不必再用別的符號;拿不準的可劃框線加小刪除符號;刪除大段文字可劃框線加刪除號,注意留下可恢復余地。
4、少量字符的改正、增補宜本著就近原則,行距允許情況下,不必使用規(guī)定的標準符號,用粗筆直接劃掉錯誤字詞,將正確字詞或增補字詞寫在需改補文字上方并用短雙斜線括住,對錯誤標點符號則向其下方劃出上角線并填入正確標點符號,以便于排校人員注意。
5、改正、添補文字要工整不能潦草,改稿符號不能過于隨意地連筆懶省事,文若其人,要養(yǎng)成良好的改稿習慣。
六、增強系統化作業(yè)觀念
目前全處10人,基本上可以說已都是改稿老手。在志鑒崗位工作時間最短的也超過了6年,也都閱、改、評了相當一部分省志稿。其他人員不僅改過本輪省志稿,首輪省志稿也大都改過一些。但由于以往全國修志進程和理論認識上的局限,首輪省志編修沒有培訓教材,也沒有開辦過專門的省志業(yè)務培訓,我們也都沒有參加過什么正式培訓。1981年全省修志啟動后,編委會曾與鄭大歷史系合辦過兩個月的培訓,但主要是發(fā)動市地縣修志。本輪省志編修我們編寫了3本教材、搞了幾期正式培訓,可以說也是首創(chuàng),但省志總纂定稿業(yè)務至今仍然沒有完整、系統和明確的規(guī)定,我們大家也仍然沒有接受什么正規(guī)的系統培訓,所以需要大家在實踐中共同不斷探索。
結合這兩年我們改出的稿子,我覺得一個很明顯的問題是,明明改稿人費了很多心血、花了很多時間、做了不少的工作量,可多數稿子都有非常明顯、非常要命、又是低層次的大量硬傷,可以說和去年在全國性會議上被指硬傷過多的某縣志非常類同,指責我們偷懶實在是有口難辯,要說我們水平太次似乎比竇娥還冤!原因有多方面,大家可以探討。對于這一點我始終認為:宏觀問題解決得好壞,見仁見智與水平相關,往往構不成硬傷;但微觀差錯則與態(tài)度和技能相關,問題不大數量很多,幾乎每一個都能列為硬傷,這是目前各級修志中普遍存在的一個重大偏差,《河南省志》必須避免陷入這一被動局面。要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首先要有“全局”整體概念,心中要有“全牛”,不能兩眼只盯著肥肉而不顧頭尾雜碎、只把功夫用在正文主體部分,要知道輔文附件在成書后往往都處于非常顯眼的位置,但在編印過程中卻往往被忽略而不容易引起重視。其次審改省志稿必須有比較強的系統化作業(yè)觀念,為此我們必須明確每改一部稿子的作業(yè)流程:核查齊清定→做五項準備→審分志名稱→審篇章序號→審查署名頁→審彩頁圖照→審目錄索引→審正文圖表→核目錄索引→寫審讀報告。說說這些根本不難,但已改稿子中常見的丟三拉四、忘前掉后等大量問題恰恰就是缺乏系統作業(yè)觀念所致。
七、篇章序號和分志名稱問題
這是修改省志稿工作中最為簡單、又最不需要什么學問的部分,但就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稿子中卻屢屢出現錯誤并且引起很麻煩的連鎖反應。有篇章名稱因繁簡而出錯的,有封面篇章名稱或篇章序號與目錄、內文不一致的,有本來正確又改錯的,有不查2006年7月《河南省志卷篇調整方案》而仍按2001年頒發(fā)的基本篇目編列的,最多見的是由于篇章序號錯誤而引起文內所有圖表序號編列錯誤。有同志說不必小題大做、大驚小怪,校對時再改也不遲!可每篇稿子都是這樣,誰來確保校對時不會被漏掉呢?從一些已出版志書看,不少遺憾恰恰就是這樣留下來的。
我可以告訴大家首輪修志曾發(fā)生過的一些事情,此一問題看似簡單,但防不勝防、屢見不鮮,因為正是最簡單才最容易被忽略,又因為它處于最顯眼位置而最容易讓人陷入尷尬境地。有書脊和書皮正面不一致的,有護封與書殼不一致的,有二封與書皮不一致的,有版權頁與書皮不一致的等等,不一而足。有一年召開全省史志工作會,邵文杰老主任和省委省政府領導都在會上,一位平時口碑很好的印刷廠長拿了10套剛裝訂出來的《邵文杰文集》,滿面春風地送到了會上,大家很高興地打開一看,護封上的書名多出了一個字,廠長頓覺無地自容。前邊提到的某縣志僅書皮護封版權頁上就有幾處錯誤,還涉嫌違反了出版法。所以在這方面一定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大尾巴羊”作風堅決要不得。
八、彩頁圖照部分的突出問題
本輪修志一開始,我們就非常注意圖照收錄問題,前期培訓每次都提出要求,許多評稿會上又進行強調?,F在從整體上看,我覺得不如首輪省志恐怕已成定局。一是收錄圖照數量少、存史價值不高,不少單位不選不送,有的隨便選幾張甚至有一張兩張的,按照常理,時近易取,可種種原因所致,就是催不來。二是圖照質量差,多為一般相機拍攝的、有從書刊畫報剪輯的、有電子版還有復印的等等,審改時選擇余地很小。
從改過的圖照看,主要問題:有的說明文字過長,有的說明文字又過簡,有的缺時間要素,有的對主要人物不予標注,地圖往往沒有繪制時間,沒有圖例、方向和比例尺標注等等。從志書位置考慮,這些圖照要作志前彩頁,很奪人眼球,有一點錯誤,其影響會成倍放大,嚴重降低志書信譽和質量。從存史角度說,會大大降低甚至沒有使用價值,所以對我們審定稿人員來說,切不可認為是輔件而草率處置。
九、署名格式問題
署名頁作為志書附件,不是什么大文章,但因涉及歷史責任、貢獻、著作權和多為廳局領導人物,敏感度很高也很惹人關注。已改稿中有兩個突出問題:一是仍多見錯姓錯名和錯署漏署的,這會造成很壞影響,首輪修志就曾出現幾例個案,有把狀告到組織部門的,有哭鼻抹淚悔之已晚的,還有上了新華分社清樣的。二是至今我們的責編仍不清楚署名分行政和業(yè)務兩個序列,什么是行政序列什么是業(yè)務序列,各自又有什么基本要求。主要原因是本輪省志署名方案設計的條件還不完全具備,因此我們只講了沿用首輪省志署名格式,也沒有提出具體規(guī)定。行政序列體現領導協調和組織實施責任,包括分志編委會(或領導小組)和分志編輯室兩塊,前者分主任(或組長)、副主任(或副組長)、委員(或成員),后者分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員,在職稱評定中都不能作為成果依據提供。業(yè)務序列體現學術成果和個人著作權屬,承編單位只能署主編、副主編、編輯、撰寫(或編輯、撰寫兩項合并為編撰)、提供資料等項,在職稱評定中都可以作為成果依據提供。如果沒有一定的格式規(guī)定和講究,署名格式會五花八門,甚至出現嚴重不協調。但對于一些特例,如分管領導、顧問、編審、特約編審、總編室、編輯部、總編等等必須通過協商協調予以統一規(guī)范。
十、目錄索引中的突出問題
目錄索引中的突出問題,主要有3項:一是與內文不一致,這是最主要的,也是問題最多的,幾頁目錄到我手還能改出二三十處硬傷,還算不上極個別,有一部分志目錄竟要改近百處,有目錄改了內文沒改,同一部稿子又有內文改了目錄沒改,還有本來正確又給改錯了,我都覺得百思不得其解。二是圖表索引標題大都還不太清楚,原來是我和許主任反復斟酌,目錄中夾雜著量多題長的圖表標題,雖便于檢索,但很煞風景,所以來個小的改革,把圖表提出來在目錄后就近另列圖表索引,考慮到與志前彩照既區(qū)別開又不扯拉、現在不好定死但審定時又必須統一,故暫將標題統一定為“文內穿插圖表照片索引”,應與“目錄”二字一樣居中排列,希望大家注意統一。三是圖表索引中統一不要序列號,圖表標題一般都較長,我們沒有專門發(fā)文通知承編單位,以前有的由責編、有的由副處長、有的我直接動手提取出來,以后責編要注意通知承編單位,注意告知統一格式。另外還有一個特殊問題,文內照片說明文字往往較長,處理辦法主要是盡可能縮短為標題式,實在不行只好另擬簡短標題編入索引。要消除目錄索引中的主要問題,必須嚴格堅持改完稿子擬寫閱讀報告前,一定要一絲不茍地再核一遍目錄索引。
十一、內文表格常見問題
1、表格標題:一般要有時間要素,要有“表”字,標題要準確周延。要注意缺漏計量“單位”標注。
2、表序編列出現問題最多,有的明顯因為不屑一顧而出錯,有的至今仍不明白表格左上方頂格排“表”字后邊按篇—章—節(jié)—表4級序號編列方法。對表格我們規(guī)定一般使用封口有線表。
3、不滿一頁表要排在一頁上,注意左側標項因電腦自動推版而出現新的變化。續(xù)表要注意加上相同表頭。
4、續(xù)表編號問題,一般是兩種:只有一個續(xù)表的,表格左上方頂格排“續(xù)表”二字;有兩個以上續(xù)表的,表格左上方頂格排“續(xù)表1”、“續(xù)表2”等。
5、注意核表中數據,要特別注意分、合數據相等以及有必要保留的與首輪省志的同一數據的一致性。
6、表下“注:”一律改為“說明:”,“資料來源:”可保留。
十二、領導名表注意事項
1、標題應該是“領導名表”或“主要領導名表”,一般不應收錄非領導職務及其他相當級別人員。
2、機構更名與領導名表必須與首輪志書核對,要注意保持機構名稱、更名時間的一致性并消除不必要的重復內容。
3、正副職均應含姓名、職務、任職時間3項。與人物篇收錄名表會有所不同。
4、黨政職務并入一表,黨內職務標明“中共”二字。
5、規(guī)格只限副廳級以上(含副廳),應是領導職務,要與首輪省志保持一致。
6、對于規(guī)格低(單位升格為副廳級以前的負責人)或單位成立時間短而不宜列表的機構領導可在文中記述。
7、表格標題時間應與首輪省志實際收錄下限相接。如首輪省志領導名表標題為“1970~1987年…”、表中記述某廳長任職時間為“1985~”,本輪省志領導名表中記述某廳長任職時間為“1985~1989年”、但表格標題應該為“1988~2000年…”。
8、有黨組的機構應收錄黨組領導。
十三、核準數據問題
1、數據分合應周延,但分項相加不一定等于總數,要視情況而定,不能一看分合不等就判為錯誤。
2、要注意核準概述、簡述等綜合性條目與主體性條目、典型性條目中使用的同一數據。
3、遇到“一”“兩”不一定都要改為阿拉伯數字。一般要求在具有統計意義的成組數據中應改,把“兩個單位、兩次”都改為“2個單位、2次”明顯不當。要多從保持前后文的一致性上決定改否。
4、“第×”目前有兩種情況,有用中國數字的,有用阿拉伯數字的。 這一問題比較復雜,兩種用法都不為錯。一般情況下,黨的會議、人大政協會議應按規(guī)定稱謂記述。其他稱謂,連續(xù)不超9的統一用中國數字,超9的統一用阿拉拍數字。
十四、易錯標點符號
1、所有正式文件名稱、書報刊名稱,應使用書名號而不用雙引號。稿子中經常出現使用雙引號的錯誤,還有在同一段文字中既有使用書名號又有使用雙引號、同一個文件名稱既有使用書名號又有使用雙引號、同一個文件名稱既有使用書名號又有什么都不使用的現象。
2、句首年月日之后可根據情況使用逗號或直接與后文連接,但逗號后邊的年月日之后不能再用逗號斷開。同一個年份在一個條目特別是一個自然段中多次出現,要予以特別注意??梢杂小?998年……截至1998年底……”,但不能一再連續(xù)出現“1998年……1998年……”,尤其按以時為序要求把別處文字移來時,要注意消除與前后文同一年份的重復。確有必要重復指明的,可酌情改為“同年”或“當年”等。
3、“其中”之后連述若干用頓號分隔事項的,“其中”之前可逗可句,“其中”之后不能使用逗號或冒號斷句;“其中”之后用逗號或冒號的,“其中”之前必須用句號;“其中”之后用逗號的,后邊所述事項只能用逗號區(qū)隔而不能用分號;“其中”之后用冒號的,后邊所述事項只能用分號區(qū)隔而不能用逗號、頓號。
4、要特別注意將頓號、逗號、分號用作分項符號的區(qū)別和上下文的一致性。尤其要注意各并列分項內容較多、項末使用分號的,項中不能使用句號;只要有一項項中必須使用句號,則各分項項末的分號必須一律改為句號。
十五、常見易錯詞語
我這里只說使用頻率、出錯頻率都很高的詞語。
1、注意《條例》《規(guī)定》《方案》可以用“制定、頒布”,《決定》可以用“作出、頒發(fā)”,《通知》《意見》可以用“印發(fā)、發(fā)出”。要注意動賓搭配,《決定》不能用“制定”,《通知》《意見》之前不能用“制定”“頒發(fā)”等?!爸朴啞币宦筛臑椤爸贫ā薄?/p>
2、對于過去規(guī)定“條目敘述中一律不使用數字序號”問題,11月6日我和李娟、申福領兩位副處長針對《計劃生育》稿子商定:在敘述子項較多、各子項文字較長、不使用數字序號難以讓人明白的特殊情況下,一個自然段中應允許使用①②③④等一級序號引領敘述子項。但對使用“一、二、三、”“1、2、3、”或再加括弧的引領序號仍不擬采用。
3、[“×五”時期]用法。[“×五”時期] [“×五”計劃時期]都是簡稱,前者約定俗成,后者為標準簡稱。首輪修志為避免后人對冷不丁出現的[“×五”時期]難以理解,我們規(guī)定一律改為標準簡稱,并要括注(19××~19××年)。近些年[“×五”時期]在許多正式文件中大量出現,所以省志稿子中很不統一。兩種簡稱本來都不能視為硬傷,但不一致往往又會衍生出硬傷。有些同志凡遇必改并都括注年份,既過于繁瑣麻煩且又改出若干不當或新錯。有把同一自然段中重復出現的[“八五”時期]都改為標準簡稱并都括注了年份,有多次把[“八五”期間]改為[“八五”計劃時期期間],還有把[“八五”時期]改為[“八五計劃時期”] [“八五計劃”時期] [“八五計劃時期”期間]等等,我感到很費解。現在看來,志稿中偶然出現或每章每節(jié)第一次出現某一五年計劃時期都應使用[“×五”計劃時期]并括注(19××~19××年);稿中相距較近也有必要再次出現同一時期的一般可以使用[“×五”時期];[“×五”]后綴“時期”或“期間”只能取舍其一,二者不能在同一詞組中連綴;要注意辨析“時期”或“期間”的不同微義,前者側重從計劃制定或規(guī)劃角度使用,后者則多從計劃的實施或實施結果角度使用,所以也不能簡單地把[“×五”期間]一律改為 [“×五”時期]。
4、“省委、省政府”用法。標準簡稱是“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除《共產黨志》外,其他所有志稿偶然出現“省委、省政府”都應改為標準簡稱;在一個條目中首次出現也應改為標準簡稱,其后相距較近出現若不會引起歧義則不必全改,且標準簡稱后也不必括注;“省委、省政府”之間有無頓號都不為錯,一般情況下保持前后一致既可。以往我們?yōu)榕c其他黨派相區(qū)別,要求遇到“省委、市委、縣委、黨委、黨組、黨支部”等應冠以“中共”二字,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要一律改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改稿中我們倒改出許多新花樣,有的還改的錯誤百出。有“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等等,還有一部稿子將幾處“省政府”錯改為“人民省政府”。有的稿子中出現很多“省委、省政府”,有些同志非常認真,一個不拉全改,如果改錯則全錯,若不改錯則既麻煩、不夠簡潔又使語言非常生硬、不夠自然流暢。
5、“了”“的”兩字。都是助詞,在志稿中出現頻率很高,量非常大,不注意往往使稿子顯得非常拖沓不夠精練,與我們常要求編寫人員的“一字不多,一字不少”和“多一字則殘,少一字則繁”不相符合。并且“了”作為過去完成時一般是總結性語言,改稿常見大段文字的每句話中都有一個“了”字,“召開了…指出了…決定了…討論了…完成了…”,一“了”到底,一般把“了”劃掉或保留最后一個可能更貼切。有些同志遇到“了”“的”就劃掉,恐怕也不行,應該在通順、簡潔、不會引起歧義前提下,能省就省。
6、因為、所以,不僅、而且,并且,同時,一般應少用、甚用。前兩組詞語作為副詞或連詞,通常都是論述性表述時使用,存史價值不高的論述在志稿中往往是多余的,有的還會橫生不必要枝節(jié)。
7、形容詞,在評述性語言中用作評價,一般要少用,用則必須注意程度,不能到處都是“突飛猛進”“顯著成績”“巨大貢獻”“重大成就”“巨大變化”“飛速發(fā)展”“汗馬功勞”“重大成果”等等。
十六、綜合性條目問題
本輪《河南省志》采取篇章節(jié)與條目結合體,篇下綜述、章下概述、節(jié)下簡述也即三級綜合性條目是省志中既最能夠出彩也最易成敗筆的部分,寫好了成傳世精典給整部省志錦上添花,寫不好會空庸俗偽讓整部省志功敗垂成甚至功虧一簣。正因為其寫作要求很高,所以我一直認為編寫綜合性條目是志稿編寫的最大難題和焦點。根據審改過的稿子情況看,目前需要大家注意以下問題:
1、注意保持以時為序的形式主線與以事為領的內容主線的一致性,這要求時序觀念要強,同時也必須有強烈的整體觀念,必須緊扣篇章節(jié)標題去思考綜述、概述或簡述應該記述哪些事物大端。
2、要加強宏觀綜合概括性,我們常說要提綱挈領、提要鉤弦、抓大事免繁瑣,但有的稿子一說以時為序就一年接一年記流水賬,一說要有數據支撐就把歷年數據一個接一個地堆積在一起,一說要有事實就把后邊條目所記一些事實不加綜合概括地原樣拿來。
3、綜合性條目所記斷限內的事實和數據,原則上理應在后邊的條目中都有更詳細的記述。但常見有些綜合性條目所記斷限內事實在后面根本找不到,也有我們審稿人員在消除綜合性條目空泛而充實內容時,因過于擔心重復,往往把后邊的內容和數據直接移來,這就挖空了后邊的條目,導致被挖條目出現新的嚴重缺漏。
4、對于明顯屬于總結體的綜合性條目,如果內容全面、資料翔實、記述清晰且已沒有再進行大調整條件的,可以不改變原稿的基本結構,但必須給予必要的調整和加工,盡可能消除不當的總結體痕跡。
十七、記述機構管理要簡明
省志中絕大部分分志都記有機構管理內容。但從整體上看,志稿中的機構管理記述可以說是最為雜亂的部分,審改加工機構管理部分往往最令人頭痛。因為各有自己的獨特情況,很難一刀切地作出統一的詳細規(guī)定。根據已審稿子情況,我們至少應該明確以下幾條:
1、省志以各行各業(yè)的主體業(yè)務為記述重點,機構管理一般屬于從屬內容,但要系統反映各行各業(yè)管理體制變化,包括省市縣甚至鄉(xiāng)鎮(zhèn)各級機構隸屬設置情況及隊伍狀況。
2、省志記述各行業(yè)管理機構要以省設機構的沿革變化為重點,對內設機構、下屬二級機構、市縣鄉(xiāng)鎮(zhèn)機構及其變化的記述,除重要基礎設施如電臺、電視臺、氣象臺等外,一般只作涵蓋式簡略記述或列表反映,而不能去詳細記述。有些分志把下屬二級事業(yè)機構(有為處級,也有科級)一一獨設條目,寫得比省廳還細還多,頭重腳輕很不適當。
3、省志側重于宏觀記述,一般只反映宏觀管理情況。各行業(yè)的微觀管理屬部門志記述對象,省志一般略記甚至不記。對于有些分志將機構管理部分寫得過雜過繁過詳的,應盡能進行簡明化處理。
4、對省直各廳局機構的職能變化,要盡可能簡略,一般不必要收錄詳細的三定方案內容。另還要注意反映各時期編制、隊伍及其素質構成的變化情況。
十八、企事業(yè)選介問題
1、省志分志中的企事業(yè)選介,一般都設為節(jié)。選介企事業(yè)數量較多的,可以分若干類并設若干主體性條目,同時將每個企事業(yè)設為典型性條目;選介企事業(yè)數量較少的,可以視情況將每個企事業(yè)設為主體性條目。
2、選介企事業(yè)必須具有代表性,或在一定時期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對有些志稿隨意收錄不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企事業(yè)條目,要注意篩選刪減。
3、選介企事業(yè)條目記述內容既要全面又要簡明,簡記創(chuàng)建沿革,重點記述基礎設施、技術裝備、生產規(guī)模、產品產量、市場營銷、產值利稅、品牌研發(fā)、隊伍建設及其變化等。對于微觀記述過雜、存史價值不高、明顯追求宣傳效果的內容要注意刪削。
?。ㄗ髡邽椤逗幽鲜≈尽穲?zhí)行副總纂、河南省地方史志辦公室省志工作處處長。本文系作者于2008年12月在第二期《河南省志》總纂業(yè)務培訓班上的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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