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史志〔2015〕31號
各省轄市、直管縣地方史志辦公室(局):
為了貫徹《全國地方志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5—2020年)》,推動我省史志事業(yè)科學發(fā)展,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規(guī)定》,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第二屆三級志書編纂督查通報制度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市、縣兩級史志工作實際,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將《2015年市縣兩級史志工作督查方案》印發(fā)你們,望認真落實督查要求,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2015年11月12日
2015年市縣兩級史志工作督查方案
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規(guī)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第二屆三級志書編纂督查通報制度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市縣兩級史志工作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督查對象
各省轄市、直管縣的第二輪修志工作,重點是進展相對遲緩單位;完成或接近完成續(xù)志任務地方,重點是兩級綜合年鑒、鄉(xiāng)鎮(zhèn)志及用志工作。
二、督查內容
1.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精神和第五次全國地方志工作會議精神,學習宣傳貫徹《地方志工作條例》、《全國地方志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5—2020年)》、省政府《地方志工作規(guī)定》等情況。
2.推進依法治志,落實“一納入、八到位”等情況。
3.實行質量責任制度情況:制定質量責任目標,建立質量責任保證體系,完善縣區(qū)業(yè)務指導工作機制等。
4. 市縣兩級綜合志書完成情況,重點是進展相對遲緩地方,所采取的趕超措施和效果。
5. 鄉(xiāng)鎮(zhèn)志編纂情況:啟動部署、試點確定、人員培訓、經費落實、階段成果等。
6.年鑒月報(刊)編纂出版情況,重點是市、縣兩級綜合年鑒的覆蓋面和連續(xù)性。
7.信息化建設與方志資源開發(fā):地情數據庫建設、地情信息資料編纂出版等各項用志活動的開展情況。
三、方法步驟
1.各地要結合年終工作督查,做好“十二五”時期全面總結;結合明年工作計劃,做好“十三五”發(fā)展規(guī)劃。
2. 接到本《方案》后,各省轄市地方史志工作機構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按照督查內容,結合年度工作總結進行全面自查,不足之處要制訂相應的整改措施。
3.將2015年度工作總結、2016年工作打算、2010—2015年史志工作規(guī)劃完成情況、2015—2020年史志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于11月30日之前報送省史志辦市縣志工作處。
4.省政府辦公廳和省史志辦聯合組成督查組,將于12月有選擇地分赴相關省轄市進行督查(具體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5. 督查結果作為年度評先的主要依據。
附件:督查項目評分表

說明:
1. 兩級綜合志書未召開評審會的部扣3分,未如期送審的1部扣3分,扣完為止。
2. 市、縣兩級綜合年鑒未啟動的1部扣2分,扣完為止;大事月報(刊)正常出版的,每個(市、縣、區(qū))加1分,最多加5分。
3. 每出1本地情書刊加1分,每開展1項用志活動加1分,最多為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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