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史志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為“河南省情網”報送信息的通知
豫史志[2012]11號
各省轄市、縣(市、區(qū))史志辦(局) 、省志各承編單位:
“河南省情網”2006年開通以來,已經成為全省史志系統(tǒng)對外宣傳、交流的一個重要的窗口。2011年對網站成功升級改版,增加了功能,優(yōu)化了欄目。為進一步提高信息質量,增加有效信息量,及時反映全省各級史志部門工作動態(tài),現將信息采集和報送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情網”將及時發(fā)布省委省政府對史志工作的指示,中指組、省史志辦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地會議、活動的消息,各單位工作的經驗、做法以及兄弟省市的有關史志信息。各省轄市史志辦公室(史志局、史志檔案局)、省志各承編單位應及時上網收看、接收。
二、各省轄市史志辦公室(史志局、史志檔案局)、省志各承編單位要及時報送本單位有關情況和信息。如:重要的修志用志動態(tài),事業(yè)發(fā)展情況,召開的會議,組織的活動,工作經驗、做法以及其它地情、行業(yè)信息等。信息稿件內容要觀點正確,真實準確,符合對外公開的有關要求,文字要求簡練、樸實,篇幅適當。
三、報送信息稿件采用電子文檔報送。電子文檔發(fā)至hnsqxx@163.com信箱或通過網上辦公系統(tǒng)發(fā)送到賬號“省情網”。
四、各省轄市史志辦公室(史志局、史志檔案局)、省志各承編單位要指定一名同志為省情網信息員,負責提供信息,請于5月底以前將名單及聯(lián)系方式(郵編、地址、聯(lián)系電話)通過網上辦公系統(tǒng)報省史志辦地情資料信息處。
五、“河南省情網”注重省、市、縣(市、區(qū))史志信息的互動,強調溝通情況,交流經驗,反饋信息,互相促進。各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采取得力措施,把這項工作做好。各市報送信息每月不少于4條,縣(市、區(qū))史志工作信息應及時報送。每季度省史志辦將把各市、縣(市、區(qū))信息報送情況,在省情網上通報。各地報送信息的情況將作為年終督查和評先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評選優(yōu)秀信息員,予以表彰。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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